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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一样的时空

作者:一贱平天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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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供桌上的收音机还在响,女主播可感觉不到破庙里干柴烈火燃起的高温,依然语气平缓的讲着书。

    “屋子里灭了灯,天上很黑。”

    “不时有一两个星刺入了银河,或滑进黑暗中,带着发红或发白的光尾,轻飘的或硬挺的,直坠或横扫着,有时也点动着,颤抖着,给天上一些光热的动荡,给黑暗一些闪烁的爆裂……”

    “好了,今天的《骆驼祥子》就讲到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欢愉的时光,总是过的很快。”

    “请各位听众锁定调频Fm404.4,关注经典讲书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同一时刻,小悦将继续带您品读《骆驼祥子》,探索祥子的悲惨人生路!”

    女主播的书讲完了,林峰对人生路的探索,也恰好告一段落。

    贤者时刻,林峰双眼恢复了冷静,思维逐渐活跃。

    他在思考刚才听到的广播。

    林峰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过类似的思考了。

    因为他不确定这里和他的家乡有多少差异。

    但融合了原主的记忆之后,林峰有一点可以百分之百保证,这里就算是地球,也绝对不是原来那个时空。

    他确定,一定,以及肯定,就算有些许相似的地方,那也纯属巧合。

    这里发生的一切,都和地球无关!

    和现实无关!

    和地球无关!

    就像做梦一样的世界!

    必考的题目,重要的事说三遍以上,对,就是这样的!

    林峰记得,经典名着《骆驼祥子》,是小学六年级推荐读物,他小时候就读过。

    此书深刻的讲述了旧社会被剥削阶级的困苦生活,有重要的教育意义!

    虽然这本着作出现在了这个时空,且一字不差,但作者却从老舍先生,换成了大夏的开国皇帝吴三桂。

    就算前世林峰历史学的一般,也听说过吴三桂的大名。

    在他原来的时空里,李自成夺了大明江山之后,曾招降过吴三桂。

    吴三桂有意归附,哪曾想他的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部下给祸害了。

    结果吴三桂一怒之下为红颜,降了多尔衮,带清兵入关灭掉了李自成。

    古稀之年,吴三桂又带头掀起三藩之乱,自称周王,他死之后,大周势力被康熙所灭。

    可这个时空的吴三桂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林峰之前去图书馆里找历史书看,就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的历史不正常。

    根据这个世界的历史记载。

    李自成刚进京,吴三桂立刻去归附,不但派一部分兵力守住了山海关,还避免了陈圆圆被辱。

    一个月后,李自成暴毙,吴三桂一边收拾李自成麾下骄兵悍将,一边抵御满清入关。

    仅用了三年时间,他就平定了天下,立国大夏,一直延续至今。

    这特么那儿是吴三桂啊,分明是吴三“挂”。

    看看他那些发明,那些行政举措,还有他写的那些林峰耳熟能详的锦绣文章,妥妥一个开了外挂的穿越者。

    对于这位前辈,林峰可没什么敬意。

    他生平最鄙视这种肚子里没墨水,穿越到异世界就各种抄书抄歌,抄完了还大言不惭的摆显自己很有才华的败类。

    “你说你穿越就是天胡开局,家里有屋又有田,生活乐无边。”

    “连皇帝都让你当了,怎么还能干这么没品的事儿呢?”

    “各种后世名着都快让你抄完了,根本不想给再穿越而来的晚辈留活路啊!”

    林峰心中怨念横生。

    虽然他也穿越了,但林峰发过誓,他就算当狗,也不会做文抄公!

    花阿娇贴在林峰胸口,柔声道:“小峰,我以前特别喜欢听你唱山歌。”

    “好久都没听过了,我现在特别想听,你能给我唱一首吗?”

    林峰把她身子搂的紧了点,清了清嗓子开唱。

    [这是一首简单的小情歌]

    [唱着人们心肠的曲折]

    [我想我很快乐 当有你的温热]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[你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]

    [我会给你怀抱]

    林峰有点着凉了,嗓子略微沙哑,幸好歌没唱跑调。

    花阿娇的眼睛带着快要溢出来爱意。

    “这首歌叫什么?”

    林峰做沉思状:“就叫《小情歌》好了,这是我写给你的歌,好听吗?”

    哄女人开心是男人的责任,至于什么抄袭不抄袭的,那都不重要。

    花阿娇满脸都是崇拜:“好听!”

    “我以前就喜欢听你唱山歌,但只敢偷偷的听。”

    “这歌真你是为我写的?”

    林峰脸不变色心不跳:“当然,骗你我就是狗!”

    “我感觉就像做梦一样!”小妖精那媚态堪比西地那非,这谁顶得住啊!

    林峰肚子里的小火苗蹭蹭往上窜:“我也跟做梦似的!”

    花阿娇媚眼一翻,拍开林峰不老实的手:“说,你是不是早就想祸害我了?”

    林峰手臂紧了紧:“废话,白沙村附近十里八乡的,谁对你没想法?”

    “还说我呢,你对我也早就有意思了吧?要不然你刚才咋不反抗!”

    花阿娇锤了林峰两下:“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女人?”

    “我刚才没反抗吗?可你力气那么大,我反抗的了吗?”

    林峰脸色有点难看,他记得刚才花阿娇那反抗,怎么都像是欲拒还迎啊。

    可是听花阿娇现在这意思,林峰突然觉得他冲动之下做了一件很刑的事。

    察觉到林峰情绪不对,小寡妇轻柔的在林峰脸上亲了一口:“傻子!我逗你玩呢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我老早就喜欢上你了!”

    她从稻草堆里摸出来一把镰刀:“要是换做别人,哼哼!”

    林峰顿觉胯下一凉:“放下放下,小心割破了皮!”

    “既然你早就喜欢我,那当年你怎么不跟我说?”

    如果花阿娇早点说,原主和她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,很多事也会因此而改变。

    比如说原主不可能为了另一个女人喝的醉死过去,林峰估计也没机会借尸还魂。

    花阿娇撅着嘴:“你人长的俊,唱歌好听,脑袋瓜子也聪明,是个能考上大学的苗子。”

    “村里人都说,你就是将来在大城市里坐办公室的料。”

    “我一个文化不高的村姑,哪儿有勇气往你身边凑!”

    林峰苦笑道:“咱俩差不多,我当初也觉自己又穷又挫,配不上你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我接到录取通知书那天,想去跟你表明心意的,哪曾想回村就听到了你成亲的消息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你怎么会突然嫁给那个傻子?那傻子怎么又突然死了?”